警惕非法代理理赔,避免上当受骗 返回列表页>>

一、案例简介

2024年1月,小王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当年6月,小王不幸发生意外受伤就医治疗。事故发生后小王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进行了查勘告知了其索赔资料和理赔流程。过了一段时间,人伤服务专员小马接到了一位自称小王妹妹的人员来办理理赔,在保险公司要求下提供了小王的相关索赔资料和客户委托书。小马回想起在医院进行查勘时小王告知自己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在这个城市工作、生活,当时住院也并未见到有亲属在护理。所以拨打了小王的电话确认,小王告知是委托了他人办理理赔。

小马说到:“我就是想提醒您,现在非法代理的人很多,不要上当受骗,您现在的情况特殊,我们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人伤理赔的上门服务,快捷办理理赔。小王动容之下说在医院住院时这位“好心人”与他交谈,告知他熟悉保险流程,小王还需要伤残鉴定,自己去办比较麻烦估计还不顺利,可以帮小王认定伤残等级到九级,得到保险公司的更高赔偿金额,事成后给予“跑腿费”就行。小马说到:“非法理赔代理就是利用客户对理赔流程不熟悉,又想快速获得赔款的心理,从中谋取差价,我们已经初审了您的资料,符合九级伤残,我们会按正常流程办理”。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由于保险公司及时发现介入,揭露了“代理黄牛”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相应的刑期与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需虚假证明材料;……”

、案例启示

小保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出险之后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报案,并根据理赔指引,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2.拒绝非法代理理赔行为,勿信“代理理赔”“高额理赔”虚假承诺。拒绝参与编造虚假信息、避免给“人伤黄牛”可乘之机。

3.个人信息谨慎保管。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泄露时,要及时向公安或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警惕非法代理理赔,避免上当受骗
湖南分公司 2024-09-29 0

一、案例简介

2024年1月,小王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当年6月,小王不幸发生意外受伤就医治疗。事故发生后小王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进行了查勘告知了其索赔资料和理赔流程。过了一段时间,人伤服务专员小马接到了一位自称小王妹妹的人员来办理理赔,在保险公司要求下提供了小王的相关索赔资料和客户委托书。小马回想起在医院进行查勘时小王告知自己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在这个城市工作、生活,当时住院也并未见到有亲属在护理。所以拨打了小王的电话确认,小王告知是委托了他人办理理赔。

小马说到:“我就是想提醒您,现在非法代理的人很多,不要上当受骗,您现在的情况特殊,我们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人伤理赔的上门服务,快捷办理理赔。小王动容之下说在医院住院时这位“好心人”与他交谈,告知他熟悉保险流程,小王还需要伤残鉴定,自己去办比较麻烦估计还不顺利,可以帮小王认定伤残等级到九级,得到保险公司的更高赔偿金额,事成后给予“跑腿费”就行。小马说到:“非法理赔代理就是利用客户对理赔流程不熟悉,又想快速获得赔款的心理,从中谋取差价,我们已经初审了您的资料,符合九级伤残,我们会按正常流程办理”。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由于保险公司及时发现介入,揭露了“代理黄牛”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相应的刑期与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需虚假证明材料;……”

、案例启示

小保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出险之后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报案,并根据理赔指引,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2.拒绝非法代理理赔行为,勿信“代理理赔”“高额理赔”虚假承诺。拒绝参与编造虚假信息、避免给“人伤黄牛”可乘之机。

3.个人信息谨慎保管。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泄露时,要及时向公安或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