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被保险人名下车辆是否能互为第三者进行保险赔付? 返回列表页>>

随着生活质量的显著提升,许多家庭已拥有不止一辆汽车,且常由同一人作为投保人购买保险。然而,当面临家庭内部车辆相撞的情况时,一个常见的疑问浮现: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同一被保险人名下的车辆是否能互为“第三者”以获得赔偿?以下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及详细分析来解答这一问题。

一、案例概述

近期,车主先生遭遇了一起家庭内部车辆事故。其配偶女士驾驶先生名下的一辆大众车在行驶中不慎撞上了同属于张先生所有的另一辆停放在家门口的吉利车,导致两车受损。交警判定大众车负全责。三者车(吉利车)的交强险由平安保险承保,但因两车同属一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依据责任免除条款,拒绝了对三者车的赔付。张先生对此不解,认为责任方理应赔付对方损失。

二、案例分析

针对张先生的疑问,同一被保险人为什么不能互为第三者?

其一、在保险条款中,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20版)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其二,被保险人转化为第三者违反法理基础,缺乏法律依据。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付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转化为第三者,则会推导出自己对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谬论。所以如果发生此类情况,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三、温馨提醒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在购买车险时,务必详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赔付范围、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有助于在事故发生时,明确自身权益及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任何疑问,不妨向保险公司客服、保险代理人或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对保险条款有全面准确的理解


同一被保险人名下车辆是否能互为第三者进行保险赔付?
山西分公司 2024-10-03 4

随着生活质量的显著提升,许多家庭已拥有不止一辆汽车,且常由同一人作为投保人购买保险。然而,当面临家庭内部车辆相撞的情况时,一个常见的疑问浮现: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同一被保险人名下的车辆是否能互为“第三者”以获得赔偿?以下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及详细分析来解答这一问题。

一、案例概述

近期,车主先生遭遇了一起家庭内部车辆事故。其配偶女士驾驶先生名下的一辆大众车在行驶中不慎撞上了同属于张先生所有的另一辆停放在家门口的吉利车,导致两车受损。交警判定大众车负全责。三者车(吉利车)的交强险由平安保险承保,但因两车同属一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依据责任免除条款,拒绝了对三者车的赔付。张先生对此不解,认为责任方理应赔付对方损失。

二、案例分析

针对张先生的疑问,同一被保险人为什么不能互为第三者?

其一、在保险条款中,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20版)条款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其二,被保险人转化为第三者违反法理基础,缺乏法律依据。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付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转化为第三者,则会推导出自己对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谬论。所以如果发生此类情况,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三、温馨提醒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在购买车险时,务必详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赔付范围、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有助于在事故发生时,明确自身权益及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任何疑问,不妨向保险公司客服、保险代理人或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对保险条款有全面准确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