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这些损失是否在保险公司财产险赔偿范畴? 返回列表页>>

【典型案例】

某化工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对企业的主体厂房及设备仪器等资产进行估价承保。

在保险期限内,该企业的文化形象墙因洪涝灾害被损,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核查,受损文化形象墙并非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标的。最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以受损文化墙并非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承保标的,做出拒绝给付赔偿金的决定。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在保险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经协商同意后,进行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

案例中的受损文化形象墙就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标的除外的部分,不在签订合同的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合同成立,双方需对保险合同必备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等主要条款进行约定,未进行约定的部分视为合同关系没有成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保险金。

未约定在合同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可在保险有效期内,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加保,是否增加承保标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案例启示】

在生活中,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注意:

第一,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

第二,确认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等协议内容准确无误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在购买保险后,如果有变更合同内容需求,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协商变更,避免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纠纷。

 

(中国太保产险鹤壁中心支公司供稿)


【以案说险】这些损失是否在保险公司财产险赔偿范畴?
河南分公司 2024-10-09 0

【典型案例】

某化工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对企业的主体厂房及设备仪器等资产进行估价承保。

在保险期限内,该企业的文化形象墙因洪涝灾害被损,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核查,受损文化形象墙并非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标的。最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以受损文化墙并非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承保标的,做出拒绝给付赔偿金的决定。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在保险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经协商同意后,进行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

案例中的受损文化形象墙就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标的除外的部分,不在签订合同的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合同成立,双方需对保险合同必备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等主要条款进行约定,未进行约定的部分视为合同关系没有成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保险金。

未约定在合同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可在保险有效期内,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加保,是否增加承保标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案例启示】

在生活中,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注意:

第一,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

第二,确认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等协议内容准确无误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在购买保险后,如果有变更合同内容需求,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协商变更,避免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纠纷。

 

(中国太保产险鹤壁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