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形式
一、带病投保,不实告知
客户故意不告知投保前的身体状况,带病投保,最终在保险期间内再次确诊隐瞒的疾病,从而申请理赔。
二、虚构事故,恶意串通
此类保险欺诈行为,常常表现为与医疗机构相勾结,违法取得虚假病理,提供虚假理赔资料,从而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三、冒名顶替,以假乱真
在单位投保团体险后,新员工突发事故却未及时更新投保名单,不法单位往往会隐瞒事故并替换被保险人名单,在确认保险生效后即申请理赔,伪造投保后出险的假象。
严重后果
1、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解除保险合同,不予退还对应保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