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准驾不符“驶”不得,行车上路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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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4年3月,刘先生驾驶黄牌货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慎撞到路边树木,事故导致车辆轻微受损。保险公司理赔员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现场查勘。理赔员在收集驾驶员身份信息时发现,刘先生提供的是C1驾驶证,然而其所驾驶的黄色牌照大型货车则需持有B2驾驶证才能合法驾驶。此刻刘先生还未意识到自己的驾驶行为存在违规,经过保险公司查勘员的普及,刘先生才知晓其中利害,并庆幸此次事故仅造成了车辆的轻微损失而未造成人身伤亡。

案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本案中刘先生驾驶的车型与其驾照类型不符,这起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刘先生只能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以及第2款,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中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了准驾车型代号所对应的机动车辆。此规定之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也是驾驶员应知事项。

案例启示:

广大车主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严格按照自身驾照类型驾驶对应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不仅无法获得保险公司商业险的赔偿,还将被认定为无证驾驶,面临罚款、扣车、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此小保呼吁大家务必遵规守法,认清准驾车型,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