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24年3月,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保险,24年12月,李先生决定将车辆过户给他人。车险距离到期还剩4个月,于是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工作人员在审核退保材料后,为其办理了商业险的退保手续。然而,对于交强险部分,工作人员告知李先生,由于其退保要求不符合交强险的退保规定,故无法办理交强险退保业务。
二、案例分析:
1.交强险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办理交强险退保。
2.交强险可退保条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规定,仅在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下,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3.交强险保险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机动车事故致受害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依交强险合同规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三、案例提示:
本案例中,李先生的退保要求不符合交强险可退保的三种情形,故无法退保交强险。如果发生车辆转赠、转卖等类似情况,建议原车主与新车主妥善进行保单交接,并及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避免未来可能因保险责任归属不清而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