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2024年12月,某村农户老张向保险公司报案,表示自己养的肉羊因染病死亡。保险公司实地查勘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满足理赔标准,在理赔资料收集完整后对老张的损失进行了理赔。
(二)案例分析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养殖类受外界影响因素较大,有不可控的风险,农户在养殖种植方面承担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风险,在自身做好保障的同时,可以通过风险的转嫁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三)案例启示
农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种植业、养殖业及林木业在生产中因自然灾害、疾病、疫病等造成损失。广大农户应提高风险保障意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积极选择合适的农险产品投保,抵御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