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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规定

所有京口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参加生育保险,他们的生育保险费用由雇主承担。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相同,出资比例为0.5%个人不需要支付。

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5%。

京口区政府、事业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生育保险,其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相同,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需要支付。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为做好生育与医保政策的衔接,明确经办机构职责划分,市人社局通知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因生育引起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负责结算。其他期间产生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市医保结算中心负责结算。

据了解,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负责结算;手术或出院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市医保结算中心负责结算。

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负责结算。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失业配偶参加本市居民的医疗保险的,住院分娩(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垫付。按照定额标准,由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负责结算,生育保险基金不再另行支付。如果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按照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待遇,市社保基金支付中心负责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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