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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厦门户籍外来女职工生育保险申领条件,保险申领程序是怎样的

经过六年多的努力,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覆盖。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不仅被纳入生育保险,而且非厦门户籍女性农民工已成为生育保险理赔的主要群体。欲了解更多关于非厦门市外来女工申请生育保险的条件和程序,请参阅以下介绍。

一、申请要求

(一)被保险人已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从第一次领取生育保险费之月起至分娩、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一个月止),但雇主因其过错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及时参加保险;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四)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必须是正常缴费。

二、申领程序

(一)登录厦门劳动保障局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将申请表和第二条要求的材料带到证券交易所管辖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科受理窗口(企业、失业人员所在地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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