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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险所需的材料有哪些,生育保险的报销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据了解,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类型之一。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无需承担相关费用。那么,生育保险的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呢?今天,小编将介绍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

以下材料应以自然分娩、助产或剖腹产的方式进行分娩:

出生服务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并登记婴儿信息;原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出生证明;出院证明(原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注明出生情况的,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出院发票(国家正规部门核发,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下同)。

计划内二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再生育服务证(由计生部门核发并注册登记婴儿信息后,人社部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但未经批准已生育的,需提供《山西省再生育申请表》及《山西省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出生证;出院证;出院发票。

首次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需携带的材料有:

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由计生部门核发,人社部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没有,则需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婚育证明);病历(医院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存档);出院发票或者门诊发票。

带环妊娠流产的需携带:独生子女证;长效节育证明;病历(医院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存档);出院发票或者门诊发票。

企事业单位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时需要的材料有:

未就业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城镇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留存复印件);其他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乡(镇)政府或街办出具的二年以上未就业证明。

未就业配偶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出院证(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若未注明生育情况应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出院发票。

除失业证外,失业配偶还应携带下列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明;医疗记录(医院加盖公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出院发票或门诊发票。

本文标签: 生育险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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