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沈阳市参保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沈阳市参保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况,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企业经办人员应在办理完工商、地税注销手续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其单位投保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注销手续。

1、沈阳市(区)工商局核准签发的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及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注销的文件或法律文书;

2、《企业税务登记注销申请表》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4、单位公章。

点击进入沈阳社保,了解更多关于沈阳市社保余额查询、社保查询方式、社保政策等资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杭州市稳定就业单位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下一篇: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办事指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冬季孩子意外摔伤,学平险能报销... 2025-12-23
  • 不计免赔险是什么意思?有必要买... 2025-12-22
  • 如何用保险实现看病少花钱,个税... 2025-12-19
  • 最新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 2025-12-18
  • 太平洋车险电话是多少?手把手教... 2025-12-16
  • 2026蓝医保全面升级!开放私立医... 2025-12-1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