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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单独两孩”可享受生育保险无30天晚育假

随着单独二孩政策在我市落地,泸州不少妈妈都比较关心生二胎的生育保险待遇问题。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与要求和生育第一个孩子基本相同,都能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但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女方少了30天的晚育假。
市社保局生育保险科科长徐菊梅说,只要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都可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
徐菊梅说:报销生育保险待遇不看独子证,而看你只要是有准生证就可以,准生证就是计生部门颁发的那个,只要是符合政策的,可以生育的,就都可以报。徐菊梅介绍说,虽然都能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但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由于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也意味着,生二孩女方会少30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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