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来,金融案件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近年来,和平法院先后审理了大学生助学贷款、团体人身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新类型案件,案件难度有所增大。
提到金融,很多人都会觉得和老百姓沾不上边。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与百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日前,本市和平法院金融企业暨金融合议庭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近3年来,金融案件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屡有出现,与前些年金融案件主要涉及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有所不同,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涉及公民个人的金融案件不断增加,占全部案件的70%,主要以房屋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透支、保险合同等案件为主。其中又以个人贷款案件最多,占全部金融案件的四成多。据和平法院院长康建茂介绍,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房屋贷款和购置车辆贷款,保险合同案件增幅明显。
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近年来,和平法院先后审理了大学生助学贷款、团体人身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新类型案件,案件难度有所增大。
2008年,和平法院受理信用卡透支案件仅19件,2009年激增至94件,而今年1月至8月,该院已受理信用卡案件195件,再次出现大幅度上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银行信用卡业务尚不规范,存在瑕疵和漏洞。
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后涉及金融的纠纷将会更加集中、更加复杂,为应对新情况、公正高效处理好金融案件,和平法院对金融审判工作机制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合议庭,以提高审判组织专业化水平。金融案件常常反映出社会管理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于诚信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社会诚信的建立,不能仅仅依靠人的思想觉悟,还需要相关的社会制度作保障。对于金融案件双方,诚信不仅仅是要求,也是保障。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法院系统也在与银行等单位共同调研,研究建立征信系统。随着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会对维护金融秩序、减少金融案件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