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女婿将承担大量的人身保险,以未来老人的孝道为由杀害,而死者的妻子在向保险公司起诉保险时,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此人身保险合同案近日被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再次敲响了越来越多恶意欺诈的警钟。
山东淄博的一个家庭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当她丈夫被他女儿的男朋友杀死时,她的家庭就不复存在了。焦的女儿的男友田星颂(被判处死刑)利用女友的家人信任他欺骗他的女友,于2002年6月在保险公司投保了3份保险,保险总额为22万元,由其缴纳保费6421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巩大平,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为焦某。同年10月13日,田兴颂指使他人将巩大平杀死。
在要求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索取保险金后,他于2005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并承担诉讼费用。据法院审理,田星演唱时利用原告家属信任他,欺骗原告、龚大平的申请人,得到原告的同意,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以欺骗保险公司。投保人的行为系欺诈行为,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焦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