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起,哈尔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普涨,增加金额分别为102元/月和70元/月。近日,记者接到多名市民来电咨询养老金上涨金额问题。6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社保局,就市民关心的养老金普涨问题进行了解。同时,哈尔滨市社保局就退休人员对普调部分的金额如何计算进行了解答。
6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社保局大厅,在大厅张贴的《关于2012年养老金调整相关问题的通知》中记者看到,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普涨,从今年1月起,企业退休人员上涨102元/月,“五七工、家属工”按415元领取生活费人员、“小三线”等人员和企业退职人员上涨70元/月,并在今年3月份养老金中补发了1月和2月的普调金额。据了解,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中的工龄调资和倾斜部分调整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尚未发布,待发布特殊调整标准后,将对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补发。在社保局大厅,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拿出了她的养老金存折,咨询上调部分的金额怎样计算。
老人存折上显示她去年12月份的工资为1444.96元,今年3月份工资为1690.96元,这样算下来共上涨了246元,平均一个月上涨82元,这与102元的普调金额不符。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解答,由于去年哈尔滨市退休人员每人获得了6个月的菜款补贴,每月为60元,并按月发放给退休人员,所以老人12月份的实际工资应为1384.96元,今年3月工资调整为1690.96元,共上涨306元,平均每月102元,老人这才恍然大悟。快去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更多优惠等着您。
我市调整了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2013年我市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办法,调整时间均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退休人员普调: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但部分特殊退休人员不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倾斜:1、对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具有两种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享受),在普调的基础上再适当倾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2、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3、艰苦边远地区(黔江、武隆、巫山、云阳、城口、巫溪、奉节、石柱、彭水、酉阳、秀山)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4、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5、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1、从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待遇3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加发养老待遇3元。2、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之后年满75周岁的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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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市新政纷纷出台之后,我省部分城市也开始有计划的调整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开始上调,济南、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不调整。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已将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至30%,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至40%。 除了提高贷款首付比例之外,青岛市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还规定: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公积金贷款五年之内,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暂停异地缴存公积金在青岛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但记者昨日同时从济南、烟台等市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最低首付比例暂不变化。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不排除今后会产生变化。
据了解,目前在济南市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居民,无论是否买二套房或是一套房,目前仍执行首付20%的政策,公积金贷款人仍然享受优惠利率。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3.33%,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87%。
在不断加息的背景下,利率相对较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不少人购房的首选。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通知,确定了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按照新的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比去年增加了74元,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均为1530.84元。 按通知要求,2011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2757元。
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2757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12757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从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各单位应按此计算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介绍说,按照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的规定,新的最高缴存基数确定后,2011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3061.68元,比上一年度增加 74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530.84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交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通知规定执行,同时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等法规、规章,我市从本月起调整2014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
按照,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我市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并非仅仅是基本工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以低于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 12329 投诉举报。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比如,职工刘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为6580元,今年7月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应调整为65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为6580 =1579元。
大连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截至2014年6月末,大连住房公积金
人均月缴存额
1196元。
我市自1993年7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每年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为职工蓄积起稳定的住房资金积累。截至2014年6月末,我市累计有4.25万个单位、227.2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304元,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7亿元,余额426.32亿元,目前人均存储余额3.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68万户、661.78亿元,贷款余额413.13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6.39亿元。住房公积金为我市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按照新标准,城市居民死亡赔偿比去年高出27360元 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晨报葫芦岛讯城市居民死亡赔偿金为315220元,交通事故中身亡的李先生家属终于盼来了这个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死亡赔偿金比去年的标准高出27360元。“按照新标准,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葫芦岛市的王律师说。
人身伤害死亡赔偿标准提高“从今年8月4日开始,所有还没有法庭辩论终结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都将按照今年的新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数额。”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的李法官说。李法官介绍说,提高赔偿标准的依据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发布的,根据这个通知,涉及到我省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都相应提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去年城市居民的死亡赔偿金是287860元,今年的死亡赔偿金是315220元。
李法官进一步解释说,最高法院在中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计算20年,2008年的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4393元,这次辽宁省高级法院和辽宁省公安厅公布的2009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5761元。“误工费、丧葬费等标准也相应的提高了。”李法官说。李法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60岁以内的人身亡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加在一起,新标准将比去年高29047元。城乡同命不同价差距继续拉大“去年城市居民死亡赔偿金是2878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是111520元,差别是176340元,今年这个差别已经增加到了196060元,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差别继续加大,城市居民的‘命价’差不多已经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了。”葫芦岛市大潮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说。记者从王律师那里看到了2010年新标准,新标准中,农村居民纯收入为5958元,而去年的数字是5576元,低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有人说,新实施的已经取消了城乡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怎么还有城乡差距呢?”记者采访时,正好有人向王律师咨询。王律师说,今年开始实施的只是规定,在同一事故中身亡的人,可以按照同一个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等赔偿项目,但是并没有规定在不同的事故中或者受到伤害的,也适用同一标准,在审判中,仍然按照2003年最高法院计算死亡赔偿金,所以城乡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仍然存在。“不过,现在在城市里居住一年以上,以在城市里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户口的人可以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
北京12月27日电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将联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标准,调整将惠及299.7万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27日向媒体发布以上信息,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的具体上调幅度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分别由目前的每人每月357.5元、277.5元调整为390元和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据了解,北京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0.8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55万人,这部分调整需增加资金3.35亿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此外,北京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的标准进行调整。
统计显示,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预计社保基金全年增加支出2400万元左右。
孙彦说,考虑到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情况,2013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北京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5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5亿元。
4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1400元调整为1560元。
昨日,北京宣布集中上调7项社保待遇标准。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上调的社保待遇包含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7项待遇标准调整后将惠及300余万人。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总体按照10%幅度作调整,具体方案待春节后公布,但调整部分会自今年1月起补发。
城乡低保标准也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低保城市低保标准提至650元,与去年相比,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14.86%。
2014年1月起本次低保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全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物价上涨等因素。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6.5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1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36万人。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 两类养老金月增加40元 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长幅度分别为10.3%和12.9%。
2014年1月1日与职工养老保险相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另外,北京无保障老年居民目前享受福利养老金,个人不用缴费。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自2011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调整待遇标准,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实施。
2014年,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达到34.63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达到50.56万人,此次调整需增加财政支出4.09亿元,由区县财政承担。 企退养老金 企退养老金总体上调10%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 2014年1月1日调整前,北京市企退养老金水平月人均为2773元,居全国前列;全国月人均水平为近1900元。
今年1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4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北京今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将参照这一幅度上调。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关于企退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待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预计要在春节之后出台。企业退休人员所涉及的养老金上调部分,会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 近年,北京市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上调幅度都略超10%,其中2011年增幅10.79%;2012年增幅10.22%;2013年增幅为10.35%。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1.4%。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5.2元提高到每小时16.9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6.6元提高到每小时40.8元。
2014年4月1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按照规定,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扣除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属违规行为。
同时,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在节假日或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也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保险福利待遇,也须由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另行支付。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13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月人均3081元调整为3394元,增加313元,增幅10.2%。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调整为1819元,增加150元,增幅9%。
2014年1月1日 市人力社保局称,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4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其中,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6亿元左右。 失业保险金 平均每档上调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