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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养老保险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对于“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大家都知道处理办法,但是对于养老保险中断后如何申请接续养老保险补贴?以及养老保险中断后对自己养老金待遇有没有影响大家知道吗?下面保险网就为大家讲述养老金中断后如何申请养老保险补贴以及中断养老金后对自己的待遇有没有影响。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对象

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含改制企业)的失业职工,男满50周岁且未满60周岁(1957年3月31日前出生)、女满40周岁且满50周岁(1967年3月31日前出生)、先处于未充分就业状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一直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以下简称续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续保补贴)。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续保补贴标准为续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按照文件规定,2007缴费年度续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为1269元,应缴纳额为253.8元,其中:财政月续保补贴50.8元,续保人员月缴纳203元。以后年度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申领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续保补贴资格认证工作,续保人员可在每月1—25日持书面申请、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办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认定有效期为一年,自每年4月(或认定次月)至次年3月。按照“当月认定,次月享受”的规定,2007年度续保补贴认定时间为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续保补贴不以现金形式发放。续保人员在办理了接续手续后,经认定符合享受续保补贴资格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通知代扣银行对续保人员进行差额扣款。

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对养老待遇的影响

一是降低了基本养老金。因为,缴费年限每提高一年,基础养老金享受比例提高一百个分点,如果中断缴费,缴费年限停止在中断前的水平,基础养老金的享受比例不能得到提高,影响退休待遇。

二是降低了平均缴费指数。由于中断期间没有缴费,指数为零,降低了整个缴费的平均水平,降低了平均缴费指数,导致待遇下降。

三是降低了个人帐户养老金。不缴费必然没有个人帐户的计入,个人帐户养老金没有得到充分的积累待遇水平难以提高。

呼市将解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断保的问题

断保是指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致使养老保险费出现欠缴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国企改制的不断深化,一些经营不善的中小企业关闭、破产或被兼并,大批职工分流下岗,断保人员急剧增加,因此,如何遏制参保职工的断保问题,已成为首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参保人员中,处于断保状态的人员约占全部人数的20%。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而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逐年增加,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也逐年增加,为此很多困难下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反映交不起养老保险费,这就导致断保人数不断增加。
今年我市要切实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年内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今年我市要制定出台原国有企业大龄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救助政策,解决好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断保问题。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怎么缴纳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是他们想知道的问题,下面就关于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和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各种问题做下介绍。方法/步骤失业期间符合退休条件能否办理退休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就业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事业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怎样处理按照现行规定,失业人员事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其储存额连续计算利息,并与再就业后的个人账户合并纪录,个人账户号码始终不变。失业后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有何影响按照现行规定,累计计算的缴费年限至少满十五年的,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如果间断缴费导致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只能领取一次性养老金。对于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直接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同时计发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合历次间断缴费前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平均化处理,取出算术平均值。这样就使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降低,相对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也将减少。所以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失业期间死亡或在以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有何待遇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无论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也无论是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一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另外,无论失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如果在退休或死亡的,按规定还可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享受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待遇。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不论户籍关系如何,只要有一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在事业期间没有工资收入,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失业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需要办理中断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交

本文将对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做出解答,希望对读者有用。

一、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

按照《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不论户籍关系如何,只要有一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都要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统筹,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在事业期间没有工资收入,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事业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怎样处理

按照我市现行规定,失业人员事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其储存额连续计算利息,并与再就业后的个人账户合并纪录,个人账户号码始终不变。

三、失业期间符合退休条件能否办理退休手续

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失业期间死亡或在以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有何待遇

只要参加了我是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无论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也无论是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一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另外,无论失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如果在退休或死亡的,按我市规定还可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享受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待遇。

五、再就业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六、失业后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有何影响

按照我市现行规定,累计计算的缴费年限至少满十五年的,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间断缴费导致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只能领取一次性养老金。

对于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直接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同时计发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合历次间断缴费前的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平均化处理,取出算术平均值。

这样就使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降低,相对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也将减少。所以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七、失业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需要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养老保险很重要,养老保险是对退休后的生活能有基本保障,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是他们想知道的问题,下面就关于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和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各种问题做下介绍。

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算?参保人员暂时性失业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请要求参保,需要带上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还有照片交到个人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算?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呼和浩特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

断保是指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致使养老保险费出现欠缴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国企改制的不断深化,一些经营不善的中小企业关闭、破产或被兼并,大批职工分流下岗,断保人员急剧增加,因此,如何遏制参保职工的断保问题,已成为呼和浩特亟待解决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保业务的流程和资料有哪些

大家对于社会保险应该都有一定的了解,能够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社会福利享受,但是对于个人来说,比如离职者、自由职业者等人,就需要自己缴纳社保,今天我们对个人社保能申请退款吗这个问题进行下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保业务的流程和资料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个人社保能申请退款吗?

据了解,社保断保群体集中在灵活就业人员中。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指没有固定单位和岗位,如作家、个体经营户等。

灵活就业人员,因就业、入学、户口迁移、服刑、领取失业金、转居民参保等原因,需停止参加本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于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停保业务,领取打印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单》。

具体资料如下:

⑴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备案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入学人员:全日制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户籍迁移人员: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服刑人员: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刑拘证明或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领取失业金人员: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转居民参保人员:填写《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并加盖社区公章、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注销户口的,需停止参加本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于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退保业务,领取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保单》。

具体资料如下:

(1)因死亡退保人员:死亡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出国定居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人员可以异地就医吗

相信大家对于医保这个词不陌生了,这是国家的一项优惠政策,大部分人参与了医保,以方便在自己生病住院的时候可以得到一部分报销费用。那么,退休人员可以异地就医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退休人员可以异地就医吗?

可以的。目前多个省市都推行了异地就医的政策。

办理流程: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保”)政策规定,城保退休人员如需到外省市定居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等材料到就近的本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本市的手续,同时应提供外省市居住地的详细信息。在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更改。其每年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由市医保事务中心在每个医保年度(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第一个月,按规定以现金形式邮寄给本人。

在本市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可以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当地未实施医保的,可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至就近的本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请报销。报销时应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发票原件、病史资料、费用明细;如是住院的,还需提供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清单。刘老伯按规定在外省市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按照本市或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申请报销,但一次报销只能选择其中一地的规定执行。

通过上文的解释,相信大家对于异地就医所需要的材料有一定的了解,具体的流程去到医院之后医院也会跟你说,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才可以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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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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