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3日内,员工凭工伤认定书、发票、出入境证明,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报工伤报告(员工康复出院)。劳动部门工伤和生育制度缴费表的凭证和清单,由用人单位向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经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动监察中心)批准的工伤医疗康复期间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属于工伤补偿范围医疗费用:
<P>1、被保险人在工伤协议书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机构为工伤相关的门(急)诊和住院治疗。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受益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证明其亲属养老金受益人无生活来源。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书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工伤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受法律有关工伤的规定保护,但我们知道在治疗期间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也会涉及一定的税费。那么,工伤医疗费是否应纳税?不是每个人都清楚。下面小编就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P>一、工伤医疗费是否申报纳税 <P>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对职工及其近亲属取得的工伤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所以,工伤中领取的医疗费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申报工伤及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流程
1、公司经营管理部在接到公司员工受伤的消息后,要核对该员工是否在公司参保社保,在确认参保后则要在受伤害人受伤后的24小时内及时将人工伤员姓名、医保编号、受伤时间、受伤部位及就诊治疗医院名称上报给XX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登记入档。如超过24小时报案,医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2、工伤人员治疗完毕,我部门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携带工伤人员受伤后的原始病历和出院小结(复印件)、受伤害人的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递交给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工伤认定;
3、XX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接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在三个月内,组织人员到公司现场对上报的受伤害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对受伤害者本人进行相关询问和笔录;
4、公司在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案表》、《工伤人员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审批表》,携带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门诊及住院发票(原件)、门诊病历、住院一日清单及出院小结(原件)、二次及二次以上(或转诊)门诊、住院审批表等相关资料,递交XX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医药费用申报审批;
5、经市医保中心对公司申报的工伤人员药费单据进行审批签字后,通知公司到市医保中心拨付科进行拨付转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该笔工伤款项后,依据《工伤人员医疗费用审批单》上市医保中心审批的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对公司工伤员工进行结算或销账;
注:医保中心审批医疗费用标准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住院服务标准》为准,超出以上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6、工伤严重个人要求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公司在接到《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填报《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及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递交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7、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申请书后,会联系本人到指定的XX市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级别鉴定;
8、公司接到市社保局出具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后,填报《XX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递交XX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批,XX市医保中心依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人员缴纳的社保金额进行伤残补助审批;
9、公司在市医保中心对上报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批完毕接到通知后,到市医保中心拨付科进行转款,该款项转到公司财务后,工伤致残人员方可进行领取;
在治疗过程中,工伤还涉及护理费等其他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大家需要了解。
公司的工作有的是做办公室工作,有的是在外面或一线,有的或是在外面的员工最容易受到工伤,一旦发生工伤,这种医疗费用报销什么时候能下来?小编通过你的提问,带来了“工伤医疗费能降多久”的内容。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工伤赔偿包括公司赔偿和社会保险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具后,向社会保障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经批准后出具工伤待遇。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对于你提出的“工伤医疗费多久会下来”问题,工伤报销的医疗费用将在批准后发给你,如果等待时间稍微长一点,你可以先问为什么没有下来,你自己的审计是没有通过还是为什么。
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首先需要对工伤进行鉴定,确定为工伤。对于自己的损失,可以由用人单位处理,双方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审计申报表提供了哪些信息?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由用人单位或预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机构向被保险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提供以下相关信息:
(一)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原件;
(三)工伤职工的工伤诊断证明;
(四)《事故伤害报告表》或《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申报表》;
(五)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原始票据、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含一日清单)、复式处方笺、检查结果报告单;
(六)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七)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涉及工伤职工的所有审批手续报表;
(八)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同时支付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
你知道工伤医疗费用的常见项目是什么吗?在这个问题上,如果你想知道工伤医疗费用的一般项目是什么,相信在阅读了下面这方面的知识后,你一定会对工伤医疗费用的一般项目有所了解。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工伤事故发生后3日内,员工凭工伤认定书、发票、入院证明,提交工伤报告(员工康复出院),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劳动部门工伤离境、生育制度缴费表、用人单位向财政部门转移资金。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受益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证明其亲属养老金受益人无生活来源。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书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工伤事故,工伤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消除的,我们只能尽力减少工伤的可能性。一般来说,工伤发生后的医疗费用是最重要的。主要原因是受害者需要医生治疗。那么工伤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呢?让小编详细解释一下。
工伤医疗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投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条例规定的诊疗费用由谁承担?
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超出条例范围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不赔偿的。这些费用只有有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之间来承担,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特殊批准的可由基金承担,实务中批准的概率极低。
企业承担:依据条例规定,承担劳动者工伤赔偿费用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工伤保险基金只是通过互助性保险方式帮助企业分散经营风险,而不是企业工伤风险的替代形式。当工伤诊疗目录中费用不足以治疗伤害,范围外的费用如果是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判断何为必需一个基本标准是“个体特殊实际需要”。
工伤职工自己承担:在治疗过程中,工伤医疗机构已向工伤职工说明,在能用范围内方法治疗,但职工自愿选择高标准的治疗方案、自行选择超出目录范围的治疗方案所产生的费用且未经用人单位和基金同意的,由工伤职工承担。
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整理工伤发生时实际操作细节问题:首先医疗机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最好告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工伤医疗标准进行治疗,是否投保了工伤保险,现在不少地方已经实际工伤保险基金和定点医院的对接,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向医院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在投保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诉讼时了,目前本地流程是企业或者职工垫付,之后由企业出面向基金报销。当然之后也可能发展为定点医院直接支付。如果投保了工伤保险,诉讼时涉及到对医疗费用范围由工伤基金部门核算问题。
工伤的医疗费用必须为受害人结算,一旦不提供医疗费用,将直接影响受害者的健康,工伤医疗费用负担由工伤性质决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也可能发生工伤,工伤会产生医疗费用和一系列其他费用,那么劳动关系中工伤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劳动关系中工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安排大家学习劳动关系工伤知识。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的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接下来,我对我承担的课题进行分类,并总结这些费用的细节,以供我们在实践中参考:
<P>一、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一)医治工伤的医疗费用和恢复费用
1、医疗费: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效劳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超出目录及效劳规范的医药费该工伤员工还是用人单位承当,现在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大都区域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当。
2、恢复费:工伤员工到签定效劳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恢复的费用,契合规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二)住院膳食补助费
员工住院医治工伤的膳食补助费,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工伤保险条例未做一致规则。
(三)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工伤保险条例未做一致规则。
(四)装置装备伤残辅佐用具所需费用
工伤员工因日常日子或许作业需求,经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能够装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装备轮椅等辅佐用具,所需费用依照国家规则的规范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需注意的是,辅佐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佐日常日子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选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员工挑选其他类型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日子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的日子护理费
工伤员工现已判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需求日子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出日子护理费。
日子彻底不能自理:社平薪酬×50%;
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薪酬×40%;
日子部分不能自理:社平薪酬×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收取的伤残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则,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规范如下:
一级伤残:自己薪酬×27;
二级伤残:自己薪酬×25;
三级伤残:自己薪酬×23;
四级伤残:自己薪酬×21;
五级伤残:自己薪酬×18;
六级伤残:自己薪酬×16;
七级伤残:自己薪酬×13;
八级伤残:自己薪酬×11;
九级伤残:自己薪酬×9;
十级伤残:自己薪酬×7。
2、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收取的伤残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则,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月付出伤残补贴,规范如下:
一级伤残:自己薪酬×90%;
二级伤残:自己薪酬×85%;
三级伤残:自己薪酬×80%;
四级伤残:自己薪酬×75%;
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并处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补贴,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停止或许免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用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断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则一致规范,详细规范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能够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方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规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自己薪酬×10;
六级伤残:自己薪酬×8;
七级伤残:自己薪酬×6;
八级伤残:自己薪酬×4;
九级伤残:自己薪酬×2;
十级伤残:自己薪酬×1。
(八)因工逝世的,其遗属收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逝世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则,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下列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故员工因工逝世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规范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
公式:当地社平薪酬×6;
比方,深圳现在社平薪酬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依照员工自己薪酬的必定份额发给由因工逝世员工生前供给首要日子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规范为:爱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薪酬;
公式:爱人:死者自己薪酬×40%(按月付出);
其它亲属:死者自己薪酬×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
核守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员工月薪酬(按月核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2015年2月26日,国家核算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公报》,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一致履行,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一致规范为576880元。
(九)劳动能力判定费
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判定。劳动能力判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二、由用人单位付出的费用:
(一)医治工伤期间的薪酬福利
在罢工留薪期内,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出。罢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越12个月。伤情严峻或许状况特别,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能够恰当延伸,但延伸不得超越12个月。
注:实践中干流做法是依照工伤前12个月均匀薪酬断定。
(二)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按月收取的伤残补贴
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用伤残补贴。5-6级伤残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组织作业的状况下付出,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自己薪酬×70%;
六级伤残:自己薪酬×60%。
(三)停止或许免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用的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
伤残作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断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则一致规范,详细规范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能够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方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规范:
五级伤残:自己薪酬×50;
六级伤残:自己薪酬×40;
七级伤残:自己薪酬×25;
八级伤残:自己薪酬×15;
九级伤残:自己薪酬×8;
十级伤残:自己薪酬×4。
(四)罢工留薪期护理费
日子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罢工留薪期需求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组织护理,则由单位付出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规范付出。
(五)未参与工伤保险的费用承当
用人单位未参与工伤保险期间员工发作工伤的,一切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当。
(六)不及时请求工伤确定的费用承当
用人单位未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担负。
注:自己薪酬是指工伤员工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自己薪酬高于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300%的,依照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的300%核算;自己薪酬低于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60%的,依照统筹区域员工均匀薪酬的60%核算。
综合上面的介绍,劳务关系出现工伤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规定要求相应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劳务关系出现工伤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平顶山市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程序:1、工伤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因事故受伤后,应当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治疗,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伤害处,市医疗保险中心泰局和工伤处24小时内。由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出具“平顶山市工伤保险住院备案证明”,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暂按参保职工住院办法管理,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支。工伤经认定后,市医保中心再出具《职工工伤保险住院介绍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市医保中心直接与医院结算。若在出院时工伤尚未认定,医疗费由单位或职工与医院结算。待工伤认定后原垫付的费用由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提交工伤认定相关资料;诊断证明或出院证;医疗费报销单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报市医保中心核报。
2、旧伤复发医疗费用报销: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或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并确认经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确认咨询,提出诊疗建议,需要住院治疗的,经市医保中心批准后,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方面,市医保中心出具《工伤保险住院患者介绍信》,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P>3、工伤转诊医疗费用报销:一是由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组织会诊,在工伤职工转诊申请表中提出转诊意见。由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参保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医保中心核准后方可转院。原则上限转省级医院,特别情况需转外省治疗的,限转北京、上海国家级医院。出院后由单位填写《平顶山市工伤职工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申报表》,提交《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单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报市医保中心核报。4、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工伤人员回原籍居住一年以年的,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工伤科领取《平顶山市城镇职工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住院治疗前应先到工伤科备案,治疗结束后由单位填写《平顶山市工伤职工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申报表》,提交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单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报市医保中心核报。
5、工伤康复补偿: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填写《工伤康复申请表》,向指定康复医院提出建议,向参保单位提出建议,并到德勤经市医保中心批准,指定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其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康复医院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