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上班族而言,上下班途中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政府积极推出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疑惑。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为:
(1)丧葬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固定期限工资。
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
(2)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象为: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原则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标准为:配偶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该死亡职工工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配偶和其他亲属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该死亡职工生前的标准工资。
另: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象为: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原则为:以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待遇。(2)、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的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3、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5、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太平洋提示:综上可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其中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按6个月计算为准。以上为太平洋保险为您提供的关于保险内容的介绍,具体的保险产品咨询和服务内容,请访问太平洋保险官网www.cpic.com.cn及拨打客服热线95500进行咨询。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如何赔偿?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不再要求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只要是构成交通事故(必须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交通事故中负非主要责任以下(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可以认定工伤。下面一起来看看。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之医疗保险待遇 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 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之伤残保险待遇 (1)伤残补助金 工伤要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是24个月,二级是22个月,三级是20个月、四级是18个月、五级是16个月,六级是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3)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1职员遇车祸获赔后单位也应该付出工伤补偿
2雇主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已补偿,不影响职员获得工伤待遇
【案件的情节简介】
2008年二月十九号,贵州某汽运有限企业(以下略称汽运企业)与袁某订立了一份《聘用合约书》,由袁某充当汽运企业的司机。三月二号5时3分,袁某操纵客车途经南康市323国道与康唐路交错道口时,与另一货车相撞,造成袁某身体受损,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医治67天。后经交警部门确定地认为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袁某负非主要责任。
九月十八号,袁某经官司,获致因交通意外所造成的各项亏折补偿款4762元。十二月五号,袁某经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护局确定地认为为工伤,并被贵阳市生产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定为十级伤残。
2009年四月二号,袁某提出请求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汽运企业付出袁某伤残补偿金、参加工作抚慰金等总计我国法定货币45128元。但汽运企业觉得:袁某从交通意外中获致的补偿完全可以补救因其受工伤受到的亏折,袁某不可获致重复补偿,要求判令不承当工伤补偿责任。
【法律根据】
我国《最高人民事院关于审查处理个人生命损害赔偿案件适合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讲解》第一2条规定:依法应该加入工伤保险统筹的雇主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意外遭受个人生命损害到,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向人规定公民和法人财产关系的法律院起诉烦请雇主单位承当有关民事的补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因雇主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个人生命损害到的,补偿权益人烦请第三人承当补偿责任,人规定公民和法人财产关系的法律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发生工伤意外,归属雇主单位责任的,身体受损职工应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不可再通过有关民事的官司获致两重补偿,但假如劳动者受到的工伤,是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径造成,第三人不惟不可蠲免有关民事的补偿责任,雇主单位还要按《工伤保险条例》付出工伤赔偿。
本案袁某与汽运企业存在劳动合约关系,其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其主要责任在于对方司机,即是由第三人的侵权造成了袁某的损害到,因为这个袁某既可以要求工伤补偿,也可以要求交通意外补偿。因为这个,劳动者在获致侵权人的补偿后,可以另行获致工伤补偿。故法院审理决定由原被告人向原告付出工伤补偿款45128元。
生活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又是属于工伤的情形,那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呢?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含医疗费吗
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叠的情况。比如受害人张某在外出办公的路上被李某开车撞成重伤,那此时张某既可以依《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依《侵权法》向肇事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各个部门法分别从各自角度调整社会关系,进行发生重叠引起的。那么,如果发生此种情况之后,该如何主张赔偿?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二者兼得?或是有主张的先后顺序?关于什么是工伤?该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相重叠的情况,受害人应当先向直接肇事人要求赔偿,如果已经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赔偿,则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不再予以赔偿;而且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要回先期垫付的费用,假如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予以被足。很明显,就是先找肇事人要求赔,得到赔偿后,就不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但此试行办法已经被后来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废止。
那么当发生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重叠时,确究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呢?
我们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只不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强制保险,但这并不能否定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工伤保险基金)之间是保险法律关系,发生了工伤保险事故后也即是交通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付。而张某和李某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发生侵权事故后,侵权人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两种并行的法律关系,相互间不是互补或替代的。
依保险原理来看,同样也是讲的通的。
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的赔付原则为“填平原则”,简单说就是损失多少,赔付多少,绝不会让你多得多占。拿车损险来讲,如果王某把你的车碰坏了,你可依保险合同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在对你赔付完以后,同时就从你那里得到了向致害人王某求偿的代位求偿权,而你则不能再依侵权法律关系向王某要求赔偿,因为在你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付款的同时,已经把这份求偿权让渡给了保险公司。这就体现了财产保险中所谓的“填平原则”
而人身险则不同,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一般人身保险都是定额给付,即是你投保之前,已经和保险公司约定好了赔付数额,而且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却不享有代位求偿权。还拿上个例子来讲,如果你买了人身伤害意外险,如果被王某撞伤后,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在得到赔付后,还可依侵权法律关系,向王某要求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不享有向王某求偿的代位求偿权。
同样的道理,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投保人是用人单位,而被保险人则是员工,而保险人则是工伤保险基金,发生工伤保险事故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是保险责任。而员工在依保险法律关系获得赔偿后,还可再依侵权法律关系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此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中,由于交通事故索赔适用的是《道交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交强险实施条例》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而工伤赔付中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其中各项赔付数额的计算方法、伤残疾等级的认定标准以及认定程序都不同,所以在具体操作时还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并且,在具体索赔时,由于需要证据来证明请求,但往往证据原件只有一份,所以两项索赔不能同时进行,应进行一项之后再进行第二项,但同时又要注意时效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含医疗费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温中暑容易造成事故,夏天的高温天气优势非常不可避免的,所以为了保障我们的利益,最好投保一份保险,虽然意外伤害保险不能为中暑本身提供保护,但中暑造成的事故是可以赔偿的。
例如,因中暑和晕倒而造成的事故和扭伤可由意外伤害保险予以补偿。专家表示,如果事故是由中暑引起的和相关的医疗费用,它一般可以列入意外事故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如果事故严重,还可以对伤残保险和死亡保险进行赔偿。
除意外外,仍有一些严重中暑患者需要入院,住院费用由住院保险承担。
我们知道,住院医疗保险一般有津贴型与补偿型两种,前者根据住院天数决定赔偿金额,而后者则是按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这两种产品目前在市场上都有销售,而且受欢迎程度也很高。需要注意的是,前者可能会遇到住院天数较短,免赔期较长,从而实际获赔金额较少的情况,而后者则需要病人提供完整的治疗证明、发票等,否则理赔也无法顺利完成。
工作时中暑属工伤
工作时中暑属工伤吗?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一方面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吧,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今年5月17日,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发出了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函,其中对于中暑是否是工伤的界定有了明确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的老何从没想过七年前他开自己公司的车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使原来的公司和保险公司向法院索赔。最初,他的个人目的是调解自己,这导致了一个更复杂的案件。最近,这起保险合同纠纷已由普陀区法院成功调解。
2003年9月30日下午,100万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老河开车离开公司。离开公司不久,驾驶汽车的洪先生在十字路口摔断了腿。根据交警,劳应对违反投降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当时,他和受伤的洪先生都没有通过公司投保。在付给洪先生20000多元住院治疗费后,老何又付了20000元作为未来治疗费用的补偿。
几年后,退休的老挝逐渐忘记了那一年的事故。出乎意料的是,2009年4月,洪先生因受伤而来到医院去掉指甲。之后,他对受伤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构成10级伤残。洪先生觉得当初私了时收的2万元补偿根本无法弥补自己身体伤残的损失。当年11月,洪先生将老贺和百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去年3月,法院判决除老贺已赔偿的4万余元外,公司还应向洪先生支付赔偿金共计7.5万元。判决结果却给百万公司带来麻烦。由于事故已发生了七年,当年的保单已遗失,公司仅有一张保险费发票,连当时发生事故的汽车也转卖了,百万公司想去保险公司理赔,就连基本的材料都无法凑齐。在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后,公司找到了老贺,希望他可以为这笔损失买单。而退休后的老贺身患癌症,已无法承担这笔赔偿。
此后,百万公司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履行保险合同,赔偿经济损失9.5万余元。但保险公司认为,即便受理赔偿,全部的赔偿数额也在4万元以内。
由于案件牵涉到保险专业领域内的争议,法官咨询市保险同业协会后,促成保险公司与百万公司达成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偿6.8万元。百万公司也明确表态,对于未能理赔到的损失也不会再向老贺追偿了。
以案说法
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之间的私了有何风险?
法官:私了在法律上称为自行协商,处理得当是一种和谐高效、各方获益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也是目前提倡的一种处理简易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方式。但遇到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不要轻易选择私了。受伤人员和肇事司机对损伤程度很难做到正确评估,如果低估了伤情,可能会延误救治时机、影响日后康复,反而间接加重了双方损失。在私了过程中,有的没有固定好相关证据,有的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有的延误请求保险赔偿的时效,将造成日后索赔困难。
法辞典:
多余以上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法条,我们在这里特别的作出介绍,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交通警察想纠正交通违规,但是司机不明白他要发动车子并碾过警察的脚。警察痛苦地喊道:你压过我的脚了,司机非常害怕,她后退一步,又跑过去了。
在世纪广场卫星路出口处,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开区旅第一中队值班。这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交通也很拥挤。每天早晨,交通由警察控制。第一中队中队组长说。
车辆停在秦皇岛路口的卫星路上。李某说,当时辅助车道上的第三辆车是一辆紫色的丰田车。司机是个年轻女子,她一直吹口哨。市区内是不许鸣笛的,后来排在卫星路上的车可以走了,我就走过去想要处罚女司机的鸣笛行为。李某说,他走到车前时示意停车,但这位女士从李某的左脚尖上轧了过去。
李某疼得大喊你轧了我的脚,女司机倒车回来,又轧了一遍。李某坐在警车里,左脚的两个脚趾上有淤血。应该没有骨折,就是有点火燎燎 的,脚掌不敢着地。李某说,女司机当时看上去特别着急,说上班要迟到了,但是大家都这样,再说她并不是在队伍里的第一个,她前面还有两个车没走,她鸣笛也没有用啊。李某有点委屈,他说女子轧了他的脚后语气也很差,大意指责他是故意的。意思是说我碰瓷啥的,我天天处理交通违法,还会去碰瓷吗?再说,我比她大了20岁!李某说,他脚被轧后就上报了队里,队里要求按照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科的民警随后赶到了现场,也拍了照,下一步就是将肇事车辆拖走,走正常程序。
女司机:没看到禁止鸣笛标
这名女司机姓尹,事发后一直坐在车里打电话,一直到拖车来了,她才下了车。我不知道这里不让鸣笛,我并没有看到禁止鸣笛的标志。尹女士今年 26岁,她说自己有驾照7年了,经常开车,在驾校工作,对法律法规也算熟悉。她说自己不是故意鸣笛的,摁了几下喇叭只是向交警示意何时能通过。
前面的车都走了,他就冲我走过来,并没有打停止的手势,我不知道他是让我停下来。尹女士说,交警的确离自己车很近,她就慢慢往前开,开过交警身边时,听到他大喊了一声,你轧我脚了!她吓得赶紧倒回来看,没想到又轧一下。
我也没说他是碰瓷的,当时可能太着急了,说他的脚离我太近了。尹女士说,她当时被吓坏了,我说去医院,他说不用,后来来了好几个警察。车被拉走后不久,尹女士的爱人来接她去交警队接受处理。
女司机道歉交警未追究
当尹女士吹口哨时,汽车在附近等着,一个驾驶大型车的白世付认为这是一个女人的责任,她的车不是第一辆,她总是吹口哨。如果我在汽车前面开车,我就厌烦了。到后来的两 次轧脚,柏师傅说,女司机一慌神就不知道咋处理了,当时刹车或者往前开一点就行了。另一名司机郭师傅说:市区内禁止鸣笛是不用标志的。早高峰后, 李某回到交警大队。我的脚没啥事,骨头不疼,不用去医院。李某说,女司机和我女儿差不多大,就当自己孩子犯错了吧。尹女士道歉要送他去医院, 他也拒绝了。两人最后和解了。
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在每次旅行前买一个交通事故保险。对于长期商务旅行者来说,通过交通工具旅行的可能性相对较高,他们可以购买长期事故保险。
据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事故中只有1/4的人投保了商业保险,人均保险赔偿额仅为45000元。我国灾害损失中的保险赔偿比例还很低,远远没有达到全球平均水平的30%以上,远没有发挥保险保障的作用。
以铁路事故为例,根据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强制保险20000元。如果旅客死亡并未购买商业保险,则只能获赔17.2万元。但是,如果旅客在事故发生前有一份商业保险,只要付出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代价,保额即可达到几十万甚至到几百万元不等。
买交通意外险要从实际出发
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
而要出门旅游的人士,最好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如果对自己旅途风险非常担心,也可以多购买一份短期的交通意外险。
以陈小姐为例,她去西藏旅游时,一方面担心旅途的风险,购买了一份保障比较全面的旅游意外险;另一方面考虑到当地恶劣的气候和环境,便多支出50元保费,涵盖了40万元飞机意外和40万元租车游玩时出现的意外。
对于偶尔出差的人,他们可以选择有车辆保护的短期事故保险,包括旅行期间。一般来说,7-15天的短期意外险比较高,保险费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